小的时候,曾经说过,谁要唱歌象王非,爪子就一定娶她,当然,前提是要她愿意,陆陆续续地,爪子也碰了几次壁,原来他们说的是真的,迷恋肉体比迷恋衣裳可怕,慢慢长大了,也开始不做他想,王非的歌,却还是一直在听,即使因为窦唯的缘故也产生了厌恶,但始终,还是在听着。。。。。。
爪子并不是一个好的听众,或许是因为头脑简单,当然,在网络中剖析自己显得比较虚伪,可在听着一首好歌或听着别人诉说一段爱情时,爪子却真的总会走神,有如一个朋友说的,演戏的是傻子,看戏的是呆子,当沉溺在戏里的小细节不能自拔时,就已经没有资格做一个听众或观众了,但有时候想想,看全了,看透了,未必就是一件好事,还是迷恋衣裳来的实在。。。。。
于是突然想起“有时候,爱情徒有虚名”这样一句透彻的歌词,从来就不敢轻易地为某段感情冠以爱情的名义,不管如何的惊天动地,都还要小心翼翼地诉说,为避免伤害?或许,但其实更多的是因为实在无法确定,有的感觉确实依然存在,也并没有随时间褪色,但对象却已经模糊,当爪子在诉说着爱情,却连别人的摸样都无法回忆的时候,那算什么?
公司的晚会上,唱了以前的一些老歌,以前表演,喜欢闭上眼睛,犹如就坐在她的对面倾诉心事,可这次,爪子紧张得不得了,台下一群的陌生人,脑海中没有了熟悉的身影,旋律也开始枯燥起来。。。。。。
大过年的,探讨这些问题显得有点不合时宜,但昨晚给人折磨够得呛的,刚好今天值班,算是说说胡话。。
另:附上爪子舞台上的玉照一张,价格公道,童叟无欺,预购从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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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21 12:57:14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