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从宪法上来讲,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一切国家机关都不能超越或等同它的职权,大晒啦。
组成:全国各地选出的代表
任期:每届五年,五年后重新选举,可以连任
主要权力:1 立法权
(a) 修改宪法
(b) 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注意宪法和其他法律的区别)
2 组织监督其他国家机关
也就是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还可以选举国务院总理(由国家主席提名),国务院其他人员(由国务院总理提名),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人员(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提名)。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也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
工作程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么多人,怎么行使权力呢?就是举行会议。全国人大会议有两种形式:
1 常会
一年一次,一般是第一季度
2 临时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吃饭时间,未完待续,请勿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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