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医院全体医生护士为安全戴钢盔上班 [打印本页]

作者: 伟大的老大    时间: 2006-12-25 17:06     标题: 医院全体医生护士为安全戴钢盔上班



产科护士戴着钢盔



产科护士戴着钢盔抱小孩
近日深圳一家医院与患者家属发生纠纷 医生护士受到骚扰 为安全起见参与医患纠纷成“闹托”生财之道     “闹托”通常不愿意与医院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他们采取的手段通常是软磨硬泡或其他骚扰手段,如打横幅、纠缠医院负责人,通过静坐、谩骂、堵门等手段要求医院给予赔偿。这些手段通常不会过激到触犯刑法,警方干预起来也比较困难。
  本报深圳讯 (记者李少华 通讯员李军摄影报道)深圳市山厦医院医生护士连日来戴上钢制头盔上班,引来就诊的病人疑惑。记者昨日采访了解到,原来医院因为与一死亡患者的家属发生纠纷,连日来医生护士遭受一伙人围攻谩骂,为了安全医院才出此下策。
  奇闻:医生护士全体戴着钢盔上班
  据记者接到的报料称,位于深圳市平湖的山厦医院,连续数日医生护士全体戴着钢盔上班。不仅值班医生在诊室内戴着钢盔给病人诊断,连护士也不戴护士帽而用钢盔代替。医院其他工作人员,包括杂工和财务人员也戴上了钢盔,令人好生奇怪。
  记者赶到该医院采访时,还真的看到这一幕奇怪的场景,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护士果然都戴着钢盔。给人的感觉是好像在进行军事救护演戏。
  记者询问一位头戴钢盔的护士为什么换下护士帽,她笑着说:“没办法啦,为了我们的安全,医院给每人发了钢盔。”
  记者在护士的指点下,找到医院办公室张先生。张先生告诉记者,医院是出于无奈才采取这种办法的。
  缘由:近日病人家属“闹”医院
  据张先生介绍,一名患者1个月前因 车祸入住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一家医院,一周后转来山厦医院,医院对其进行了充分的术前准备,在没有手术禁忌症的情况下,于第三天对其进行手术治疗,术后病人恢复良好,并于术后第17天准备出院。但在办理出院手续过程中,病人突然出现呼吸困难、面色紫绀、大汗淋漓等症状,随之呼吸心跳骤停,两分钟后,经医生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张先生说,院方向死者家属交代相关情况及初步估计的死亡原因,但是死者家属不理解,坚决要医院给个说法,并停尸三天。期间医院多次建议家属进行尸检,明确死亡原因,但家属坚决不同意。
  此后,医院便来了一伙人,要求医院对病人的死亡负责。医院负责人多次出面,并表示病人的死因应该经过鉴定和检验,然后才能确定医院是否该负责,但对方并不理会医院的解释。
  张先生说,在处理过程中,对方不仅拒绝医院提出的先鉴定再按正当途径索赔的建议,还多次组织多人到医院,拉上横幅、在医院烧纸,并谩骂医生护士,其中多次与医院人员发生肢体冲突。院方没有办法,只有让医护人员戴上头盔等防护工具,加强自身防护。
  推测:医院怀疑“闹托”参与索赔
  据悉,目前医院已报警,也向当地政府部门进行了汇报,有关人员出面进行了调解。警方表示,对对方烧纸、拉横幅等行为已经进行了制止,但在没有发现对方有其他过激和违法行为的情况下,警方暂时只能进行劝解和疏导工作。
  医院一负责人称,他们希望警方能核实对方的身份。如果是死者家属代表来要求处理纠纷,医院会尽量配合,但其中有一部分人身份可疑。
  该负责人表示,已有人反映,发现其中有的人在其他医院的医疗纠纷中出现过,怀疑其中有人是“闹托”,专门帮医疗事故中患者一方出面“闹事”,然后索取报酬。


  
作者: 伟大的老大    时间: 2006-12-25 17:08

主题:医护人员头戴钢盔誓死保卫山厦医院
白帽换成了头盔!深圳医生头带钢盔上班!
全副武装起来 提高警惕 保卫医院

事件经过:
    一名河南籍患者一月前因车祸入住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人民医院,一周内未予手术治疗,听老乡说深圳山厦医院治疗效果好遂转来我院,我院对其进行了充分的术前准备,在没有手术禁忌症的情况下,于第三天对其进行手术治疗,术后病人恢复良好,于术后第17天准备出院时,在办理出院手续过程中突然出现呼吸困难、面色紫绀、大汗淋漓等临床症状,继之呼吸心跳骤停,其时间就两分钟,后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院方向其家属交代相关情况及初步考虑的死亡原因,但是死者家属不理解,坚决要医院给个说法,并停尸三天。期间我院多次建议家属进行尸检,明确死亡原因,但家属坚决不同意,并伙同社会闲杂人员(医闹)进行侮辱、殴打医护人员,院方没有办法,只有让医护人员戴上头盔等防护工具,加强自身防护,以防不测。
   

这样上班就安全了!















不知全国的医生和患者看了该有何想法?
作者: 伟大的老大    时间: 2006-12-30 08:39

这两天“第一现场”天天播这个新闻,今天早上看电视:

深圳一民工讨薪被驳拆走仲裁委招牌抱回家
深圳一民工讨薪被驳拆走仲裁委招牌抱回家
  深圳一男子因不满相关部门驳回其诉求,抱着招牌徒步一个多小时回家


  “我就是要出口气!一切后果我自己来承担。”前日上午,39岁的张百宁因不满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驳回其讨薪诉求,一怒之下,拆走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招牌,并徒步一个多小时将招牌带回家。前晚,当记者见到张百宁时,他仍显得非常激动。

张百宁来自甘肃庆阳,4年前来深务工。2003年11月,他以电焊工的身份进入深圳市百分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由于工作性质原因,他必须经常加班加点蹲在地上焊接,到后来患了腰椎间盘突出症。经治疗后,2004年9月,张百宁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并要求结清当月的工资并退还押金。张百宁说,在递交辞职书后,公司一拖再拖,避而不见,无奈之下,他只好去深圳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办上访,而信访办则建议他到福田区仲裁委申请仲裁,而福田区仲裁委则以张百宁“未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不予受理。


  张百宁说,当时自己提供的证据包括印有百分百公司名称的工作证和工资单,福田区仲裁委认为他提供的证据上未盖有百分百公司的公章,因此不予认可,而张百宁拿出自己的工作证,翻开背面,上面却盖着百分百公司的公章。于是,张百宁找到福田法院,要求法院进行裁决,法院建议他先行到劳动部门进行仲裁调解,张百宁只得再次到深圳市劳动保障局信访办上访,并要求深圳市仲裁委对他的情况进行仲裁,但一直没有回音。


  一年过去了,2006年1月18日,张百宁又一次向福田区仲裁委申请仲裁,而后者作出的裁决仍是不予受理。

 
  最终,张百宁通过福田法院将百分百实业公司告上法庭,但法院以他的诉讼请求超过法律界定的60日的仲裁时效,驳回了张百宁的诉讼请求。张百宁不服,继续上诉,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于12月1日作出判决,以同样的理由,驳回张百宁的请求。


  不能上公车徒步抱回家


  面对两次败诉,张百宁百般无奈,把最后的希望放在深圳市劳动保障局身上。前日上午9时,张百宁来到位于深南中路新城大厦的劳动保障局信访办,信访办工作人员让他去行政复议办公室试试看,他来到办公室,讲明了自己的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既然法院已经作出判决,办公室不可能再进行复议。


  张百宁几乎万念俱灰。“我当时想,如果不是因为仲裁委对我的请求不予受理,我也不会弄成这样!”当他走到楼下,看到“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牌子时,怒火中烧,便上前将牌子拆了下来。


  由于不能上公车,张百宁便抱着牌子徒步沿深南大道走上华强北路,再转到红荔路,最终拐上莲花路,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行走后,回到了自己在布尾村的出租屋。


  当记者问他是否考虑到自己行为的后果时,张百宁说,“为这个事情,我弄了两年多,到头来还是得不到解决,到现在我已经不想解决了,就想出口气!如果有什么后果,我宁愿自己来承担。”


  劳保局已与其电话沟通

 
  新城大厦的保安不久就发现了仲裁委的牌子不见了,大厦保安四处找了一上午没找到,就报了警。


  昨日上午10时多,记者来到新城大厦12楼张百宁去过的行政复议办公室,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对张百宁仍有印象,“根据规定,法庭作了判决,我们就不再进行复议。”一工作人员说。
仲裁委的牌子被拆走,给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也带来了很多烦恼。面对记者的采访,仲裁院林院长称,“这肯定是一个政治事件!”并表示派出所已经立案,相信公安机关的公正和破案能力。
记者联系了百分百公司。据该公司总经理陈浩介绍,公司事实上已经发放了他的全部工资,而且他在去医院治疗的十多天期间,也并没有和公司打招呼,以至当时公司上下都以为他已经离职。


  陈浩告诉记者,张百宁性格内向,比较偏执,爱认死理。去年2月,他就曾拿着水果刀来到公司门口,而且身穿白大褂,上衣写着“讨薪”和“无良”一类的字眼,给公司形象带来了不好的影响。(深圳法制报曾作报道)


  昨晚7时,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办工作人员通过记者得知张百宁的情况后,与张本人进行了电话沟通。而张百宁则表示,只有在劳动保障局帮他解决了问题后,他才会归还牌子。


  ■律师说法


  此行为明显过激


  对于张百宁拆走政府招牌的行为,广东省盛唐律师事务所律师朱金辉表示,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信访者有“六不准”,而拆走政府招牌并没有明确在“六不准”之列,但张百宁的行为明显过激,相关部门可向其拿回招牌,并进行批评教育;如果张百宁拒不归还,公安机关可介入,对其进行警告和训诫;若仍然屡教不改,则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作者: 伟大的老大    时间: 2006-12-30 08:41

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啊!!!

这样也可以???:eek :eek :eek




欢迎光临 三十厘米论坛 (http://bbs.30cm.com/)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