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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离奇自杀案 [打印本页]

作者: 咖啡    时间: 2004-7-19 18:22     标题: 离奇自杀案

死者名叫罗纳德.奥帕斯,法医验尸后,断定为头部受伤死亡。死者从十一楼顶跳下试图自杀(他留了一份遗书),但下落时,却被从九层的一个窗户?射出的猎枪子弹击中,当场死亡。

射手和死者都不知道,在该楼的八层高处有一副保护窗户清洗工的安全网,因而奥帕斯不可能实现其自杀计划。通过调查发现,射出子弹的屋?住着一对老夫妇。当时老两口正在吵架,老头情绪非常激动,抄起猎枪对着老太太扣动了扳机,子弹没有打中他的妻子,却穿过窗户正巧击中了奥帕斯。按当地的法律规定,某人试图谋杀“A”,却杀死了“B”,则按谋杀“B”罪论处。

面对“谋杀”罪的指控,老两口都坚持说,他们谁也不知道猎枪装的有火药。老头说﹕多年来他总是用空猎枪吓唬妻子,他根本不想谋杀她。所以杀死奥帕斯看来是意外事故,也就是说,猎枪是被偶然装上了火药。通过进一步调查,找到了一位目击者,他证明老夫妇的儿子在事发大约六周前,往猎枪装了火药。原因是老太太突然中断了对儿子的经济资助。儿子企图利用父亲常用猎枪吓唬母亲的习惯,借父亲之手杀死母亲。案件此时成了老夫妻的儿子谋杀了奥帕斯。

更为离奇的是,老夫妻的儿子,正是这位名叫罗纳德.奥帕斯的青年,他因迟迟未能实现谋杀母亲的企图而颇感失望,所以想跳楼自杀,不料却被自己填装的猎枪子弹击中致死。

按照法律规定,死者是自己谋杀了自己,因此,法医最后判定:这是桩自杀案!
作者: terry    时间: 2004-7-19 19:09

因果报应。
作者: wing    时间: 2004-7-19 19:42

报应~~~~~~~~
作者: doremi    时间: 2004-7-19 19:47

看过这案子的报导,美国从来没发生过这样的事情,这是一位律师虚构出来D。目的是让律师知道假如遇到这样的案子时,要怎样应付。简单来说,就是“例子”来D。

PS:世上真有这么狠的人,要杀死自已的母亲的么?

[em06]
作者: 小新    时间: 2004-7-19 21:31

我晕~~那其他人一点事都没有么??[em05][em05][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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